Saturday, September 4, 2010

“大学生校园内连捅三人”案开庭

  四川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曾世杰在校园内持刀刺向素不相识的校友,导致一死两伤(本报曾报道)。昨日,21岁的曾世杰在成都中院受审。庭上,他称有同学嫌他丑他才杀人的。

  庭审现场

  哭诉有同学说他长得丑

  昨日上午,曾世杰穿着黄马褂、戴着手铐被法警带上法庭。

  公诉人指控,今年3月30日晚9时许,大学校园内,曾世杰携带事先准备的尖刀先将本校学生唐某刺成轻伤后,又将彭某(女)当场杀死。随即,曾世杰又持刀将张某刺成重伤。张某被刺伤后,与其进行搏斗,闻讯赶来的保安和警察将曾世杰挡获。

  “按照刑法规定,应当对其判处死刑。”公诉人说。

  对这意料中的指控,曾世杰却带着哭腔说道:“有同学说我长得丑,我难受……”说完时,他眼泪流了下来。

  “曾世杰是因为受到心理难以承受的‘相貌歧视’,才在无意识控制下伤害他人的。”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姚飞随后说,曾世杰的母亲、舅舅、表哥都有精神病史,曾世杰可能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病理性心理疾病”。对此,姚飞在庭审前已经依法向合议庭提出了对曾世杰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申请。

  对姚飞的“精神疾病”说、曾世杰的“歧视说”,公诉人反驳道:“被告人提出的杀人理由,没能出具相关证据,是子虚乌有的。关于他患有精神病的说法,也没有鉴定结果。”

  随后,庭审进入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原告席上,死者家属的代理律师提出近30万元的民事赔偿。曾世杰听到这个数字后,再次说道:“是同学嘲笑我,我才这么做的……”

  曾世杰(右起第四人)与同学合影

  曾世杰的辩护律师姚飞说,8月31日,他接受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曾辩护。9月1日上午,他与曾世杰进行第一次见面。

  “回答问题时常常是简短的肯定或者否定,说话时常常低着头。话非常少。”姚飞甚至觉得,无论外形还是心理,曾世杰“完全就是个小孩子”。姚飞说,在看守所的那次见面中,他向曾世杰提出了“是不是有些后悔”“知不知道可能会判死刑”等问题,曾世杰作出了肯定的回答。而当他问曾“你想不想活下去”时,曾世杰先是点点头说“想活”,尔后又很快摇摇头,表情痛苦地说“不想活”。

  在看守所内,曾世杰交给姚飞一份“陈述”书,写满了3页纸。纸上写道,他的母亲于2005年离家出走后,由于不明原因去世,“自己还当场目睹了母亲被(法医)解剖的过程,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

  他称自己父亲的脾气不好,经常骂他,时间久了,他感到无法忍受,性格也变得越来越暴躁。上大学后他因为相貌、经济原因受到“很多人的嘲笑与歧视”。曾世杰说,案发当天,他和同学们在一起看电视,当时,“对电视里演出小品的精彩片段,同学们都大笑不已,而我莫名其妙地感觉到这种笑声是对我的嘲笑,顿时心中产生了极度的烦躁与怨恨……于是莫名其妙地带上刀漫无目的就出去了……”

  对于网上有传言说曾世杰“情杀”,昨日,姚飞态度坚决地对此表示了否定:“他根本没谈过恋爱,也没有过失恋。” 据《天府早报》

  案发原因

  同学笑声引起莫名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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