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9, 2010

小伙带人砸车获刑

  今年刚刚20岁的小凡(化名)虽说年龄不大,但是从2005年开始,他已先后三次因为触犯法律而受到处罚。今年2月,因与他人发生口角,小凡伙同两个朋友将对方的私家车砸坏。昨天,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

  据了解,只有小学文化的小凡原是一家电玩城的员工,今年2月21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史某和几个朋友在合肥市淮河路一歌城楼下的马路边,因车辆刮蹭与小凡发生口角。随后,小凡从旁边一家电玩城拿出刀和棒球棍,伙同几个朋友,追打开车正欲离开现场的史某等人,并用刀、棒球棍对史某驾驶的轿车进行打砸,致使轿车前后挡风玻璃、后备厢等处损毁。经合肥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轿车被毁坏财物价值16432元。

  据悉,2005年,小凡曾因犯抢劫罪,被蜀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今年3月初,他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同月20日,他再次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刑事拘留。

  昨天开庭前,看到在候审室里的小凡时,他的父母痛哭不已。庭审中,小凡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表示愧对家人和受害者。法官当庭宣判小凡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王鹏张迪

  本报记者袁虹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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