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巍)记者今日获悉,造成18人受伤的新街口餐厅爆炸案的三名责任人,日前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公诉至法院。
据检方起诉书指控,2008年7月,杨凯委托无资质的北京兴英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对位于新街口东街的餐厅进行燃气器具的安装工作。
而作为兴英顺厨房设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陈正兴,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指派尹亮亮前往该餐厅违规进行燃具的安装工作。
这次违规安装留下的安全隐患,在一年之后被“引爆”了。
2009年9月25日8时54分左右,这家餐厅突然发生爆炸,从现场的图片可以看到,此次爆炸威力巨大,整座建筑物的两面墙体倒塌,周围遍布瓦砾、左邻右舍多家餐厅遭受牵连,玻璃、墙面均遭到毁坏。
附近多辆私家车也被波及,与餐厅一街之隔的服装店、小吃店均受殃及,门前全是散落的碎玻璃。
当天,新街口大街南北双向禁行,离餐厅百米位置拉起警戒线,近百位公安、武警现场维持秩序,数十辆公安武警牌照的车辆停靠在警戒线附近。
事发后,十几名伤者被紧急送往积水潭医院进行治疗。
经鉴定,新街口爆炸事故共造成18人受伤,其中3人为重伤,3人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
据北京市西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绍,此次液化气爆燃事故系由液化气罐与蒸发器连接处胶圈老化漏气所致。因为胶圈老化,连接口金属丝密封不严,两条螺纹已被氧化。
相关部门认定,这次爆炸事故,是由陈正兴、尹亮亮和杨凯的违规操作造成的。
检方认为,陈正兴、尹亮亮、杨凯明知安装燃气器具需要相应资质,在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仍然给餐厅安装燃气设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3人的行为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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