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王前喜 通讯员 徐延齐)27日,记者从乌恰县公安消防大队了解到,该县一名人大代表因在火灾现场阻挠消防人员执行公务,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乌恰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阿依提说,7月18日凌晨2时50分,该县黑孜苇乡砍就干村三组一私人木材加工厂发生火灾,消防官兵经过5个多小时的扑救将大火扑灭。
当日清晨6时,当消防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时,一名男子驾车来到现场,消防人员发现其喝醉了酒。该男子称自己是失火木材加工厂的负责人,不仅让消防人员撤离现场,还对消防人员进行辱骂。当消防人员上前劝阻时,他还准备和火场指挥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最终,消防人员将其制服,并迅速拨打110。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强行带走。
次日10时许,此人来到消防大队恳请原谅,但由于其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警方准备对其依法拘留处理。
警方经过调查得知,阻挠人员伊某是失火木材加工厂所在村子的农民,是该县人大代表,并非失火木材加工厂的负责人。
记者电话联系到乌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新政时,他说,该县确有一名人大代表因阻挠公务人员执法被行政拘留。
张新政说,警方向县人大常委会将反应了相关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经过研究决定,同意警方对人大代表伊某的行政处罚。8月2日,伊某被警方依法实施10天的行政拘留。
该县人大常委会认为,由于人大代表们文化、认识等的参差不齐,从而发生了人大代表做出了与自己形象极为不称的行为。据了解,目前,该县各级人大代表以活动小组为单位,通过学习代表法来提高自身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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