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少芝如今靠捡垃圾为生。实习记者缪立鹤/摄
今年54岁的许少芝自从没有扫地后,她每天一大早出门,沿着昆明的大街步行很长的路,默默地祈祷今天的运气能好一点,能多捡到几个瓶子,身患高血压的老伴、待业在家的儿子,都等着她。
许少芝曾是一名环卫工,一干就是22年,她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也和其他人一样,退休后可以领取微薄的退休金度日∩就在她48岁那年,她连扫地的资格也没有了。在这个“节骨眼”上狠狠的一击,让许少芝彻底断了生活来源,身体瘦弱的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那些毫不起眼的瓶瓶罐罐上,含着泪撑起这个家。
丢了环卫工作
她靠捡瓶子维持生计
许少芝的家在白马小区,50多平米的屋子里堆满了矿泉水瓶子和整理好的纸板。她的床,就搭在客厅的一脚,一台10多年前的旧电视,是家里唯一的电器。
“实在不好意思,到床上坐吧记者同志。”许少芝显得有些难为情。环顾四周,确实,只有床是唯一可以坐下的地方。
1982年,许少芝顶替了老婆婆的班,到华山街道办事处做环卫工。“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去扫地,天黑才回来,家我也顾不上,就这样一干干到1995年。”一开始,每月可以领取到175元的工资,后来涨到280元,当时生活水平不高,省吃俭用,生活还是可以继续。
1995年,徐少芝称因和当时清洁队的队长发生口角,别人不想要她,她也干得郁闷,就走了。经别人介绍,许少芝来到盘龙区当环卫工。
这一回,她一干就是9年。“我周围的人来来去去,很多都是外省或者州市上的,走了一个,便会再来一个顶上。她们很多都是农村户口,干不下去还可以回家种田。而我是城市户口,不坚持做,我就没有了生活来源。”
2004年9月25日,是许少芝最后一天当环卫工。她说,当天领完当月工资以后,她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本以为再过2年就可以熬到退休,没想到,却是在奢望。“后来我去清洁队说我的事去了好几次,和我一个队的另外12个人也陆陆续续被劝退了。”
许少芝年近七十的老伴李大爷患有高血压,微薄的退休金仅够买药控制病情,他经常和许少芝一起,到大观楼、圆通山等地捡瓶子。他们30岁的儿子自从技校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待业在家。
为讨社保
许少芝告环卫部门
因为丢了工作的事,许少芝去找办事处很多次。2008年3月,华山办事处出具了一份《情况回复》称,经证实,许少芝确实于1982年2月至1995年7月属北门办事处临时聘用人员,当时并无招工手续,也未签订任何合同,办事处对这部分环卫清扫员按临时工管理。直到1995年,许少芝以工作上班不方便为由提出辞职,办事处给予了一次性经济补偿。五华区社保局了解情况后答复为:一是临时聘用既无招工手续,也未签订任何合同,就不存在办理退休手续或医疗保障问题;二是即便有相关手续达到办理退休条件要办理退休手续,也应由后期工作单位(盘龙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流程办理。
2008年8月,许少芝分别向五华和盘龙区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均未被受理。她之后分别提起诉讼,经过两审终审,许少芝希望补办社保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
2009年11月,针对于许少芝诉盘龙区环卫服务中心一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二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云南省高院提出抗诉。2010年2月,省高院作出《民事裁定书》,指令昆明中院再审此案。8月25日,该案在昆明中院开庭审理,许少芝诉请法院判令盘龙区环卫中心为她补交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6400元。
庭上,她情绪激动,这场官司对她来说,意味着这个家能撑多久。盘龙区环卫中心称,许少芝在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不愿接受处罚,就自动离职,许少芝的请求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应当驳回。盘龙区环卫中心当庭表示,愿意一次性补偿许少芝2000元。
许少芝不同意这样的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
多数环卫工
不敢奢望签《劳动合同》
环卫工的权益如何保障近日来,记者走访了大街小巷,发现大多数环卫工都是在打“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文化层次低,维权意识淡薄,对于这份工作,她们都觉得“虽然辛苦,但要好好珍惜,因为在大城市里生活不容易”。
今年51岁的刘阿姨是四川人,她就职于一家清洁公司,负责清扫正义路。她说,她是一年前经人介绍来扫地的,没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劳动合同。“现在的工资高了,一个月可以拿到680块,我一个人上两个人的班,可以拿到1000多块。”对于每天10多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刘阿姨称:“没事的,可以坚持,有个工作就很不容易了。”他们小组里面干的最长的就是三四年,没见过比这个长的,流动性很大。
今年58岁的金大妈在西山区当环卫工。从1992年就开始干,2007年时,莫名其妙被辞了。后来找了个律师为她打官司,最后得了2万多块钱,后来又换到西山区。“我的代理人告诉我不能跟别人讲我拿到钱的事,不然就惨了。”金阿姨有些担心。拿到补偿,对她来说,像“飞来的横财”。
就环卫工的聘用方式、社会保障等问题,记者咨询了盘龙区环卫服务中心。一位陈姓负责人称,上世纪80年代后期90年代初,环卫工队伍里有编制,就有正式工的说法。以盘龙区为例,盘龙区从2006年开始,采取招投标的形式,由公司承包盘龙区16条主要大街的清洁卫生工作,环卫工直接与清洁公司之间产生劳动关系,由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环卫中心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和考核。
对于环卫工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该负责人表示这是公司的事情,自己并不清楚。(都市时报 记者洪扬 实习生曾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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