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28, 2010

青岛遇难家庭保险赔付完成

  本报伊春8月27日讯(特派记者 陈朋)27日下午,在伊春空难中遇难的青岛一家三口的家属拿到保险公司赔付的460万元赔付款,遇难的男女双方受益人分别获赔240万和220万。

  27日下午,在新华保险公司组织的理赔现场会上,青岛遇难者姚丽的哥哥姚先生夫妇出现在现场。他们履行完手续后,便一言不发地离开现场。与此同时,新华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赶到遇难者徐瑛的父母家中,完成赔偿给付手续。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由于这一家三口全部遇难,确认受益人的工作就比较困难。“徐瑛、姚丽的受益人应该是他们的女儿徐鹤宸,但现在女儿也遇难了。按照继承法,其顺位继承人就成了徐鹤宸的祖父母。”也就是说,保险受益人为徐瑛的父母和姚丽的母亲,两地受益人分别获赔240万和220万。

  黑龙江省保监局副局长盛晔表示,这是伊春空难中至今最大的一笔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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