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曲广宁)昨日,深圳方大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方大集团诉松下电工侵犯地铁屏蔽门专利权一案有了新进展。据了解,在松下电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查委员会提出涉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后,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审查决定书”,对松下电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支持,维持方大集团的专利权有效。
方大集团负责人表示,方大于1999年在国内率先进入地铁屏蔽门行业,是国内最早从事地铁屏蔽门研发与制造的企业,先后投入数亿元资金,用于地铁屏蔽门技术研发。经过多年研发,方大集团掌握了地铁屏蔽门系统的核心技术,并开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地铁屏蔽门系统。
方大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上半年,方大屏蔽门系统已先后在香港、上海、广州、天津、北京、深圳、台北等城市的地铁设施中得到应用。
而从2008年以来,方大集团发现松下电工所中标的一些城市相关地铁建设项目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方大集团的一些专利技术,涉嫌构成专利侵权。今年3月30日,方大集团已诉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松下电工立刻停止对方大屏蔽门涉案专利的侵权行为,并提出1000万元的赔偿。
据了解,涉案的两项专利分别为:“接地支承装置”专利(专利号:200420082847.0)和“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专利(专利号:200720118096.7),这两项技术是固定并开合地铁屏蔽门的机械装置,属于地铁屏蔽门装置的核心技术,同时这两个装置也是最容易看到的涉嫌侵权的技术,故以此两项专利提出诉讼请求。
“松下方面的态度是能拖就拖,因此就向国家知识产权总局提交案件管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方大代理律师表示,而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松下电工申请该项专利无效申告,做出维持该专利权有效的决定着实令人欢欣鼓舞。
方大方面表示,虽然预计松下方面依然会再次用提出无效申告等方式拖延开庭时间,但目前已有知识产权局的“维持专利有效”决定,希望广州中院快审快办,尽早开庭。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顾问马连元表示,方大集团诉松下电工侵犯其地铁屏蔽门专利权一案,将为国内企业解决同类问题时提供一个良好的参考模式,也将有助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建立与成熟。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讲师赵克祥博士则表示,方大诉松下一案,是深圳高科技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挑战跨国巨头的第一案,反映了深圳高科技企业在部分领域拥有了叫板跨国巨头的核心技术竞争优势。无论诉讼成败,都将为中国企业提供可资借鉴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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