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张晓松)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基础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把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放在各项工作之首,围绕国内外关注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将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整改与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
付双建说,下一步,一是突出重点工作,严厉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权益违法行为,切实扼制恶意商标注册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印制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地区,以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广东、山东、福建、河北、四川、河南等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三是突出重点案件,对已确定的第一批十大重点案件力求取得突破,对第二批重点案件加紧调查取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工商总局决定,利用半年时间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并于11月11日进行了动员部署。
“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据付双建介绍,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市场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受理投诉举报等手段认真开展案件排查工作,积极办理总局督办案件和本地确定的挂牌督办案件,查办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截至12月20日,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36.7万人次,检查经营主体8万余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5万个,整治重点区域1.4万处,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56个,吊销营业执照39户;已结案侵权假冒案件5965件,案值7.98亿元,罚没金额5002.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6件;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0件,案值6465.1万元,罚没金额138.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95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6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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